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0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规范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促进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教外办学〔2013〕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继续深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巩固发展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成果,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解决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的办学目的不端正、片面逐利倾向、办学整体质...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Adopted at the 68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February 19, 2003, promulgated by Decree No. 372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Order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 20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2日 教育部令第20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0970)
办公电话:020-61787179
办公邮箱:gjhz@nfu.edu.cn
版权所有:2018-2024 广州南方学院 粤ICP备060029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