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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转发《关于继续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的函

日期:2025年04月28日阅读次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转发《关于继续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的函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相关工作通知,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已启动实施。现转发有关文件,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参加活动,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拟申报项目同时符合青年使者交流学习计划Young Envoys Scholarship,简称YES 项目)项目申报条件,请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 YES 项目以及官网年度推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同步进行数据填报以及邀请函申请(不可重复申请资助)。

请各教学单位留意此工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

2. 附件:关于继续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428


(联系人:彭雅琳,联系电话:61787179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0970)


办公电话:020-617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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