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优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日常事务实施管理流程,明晰权责分工,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请各单位参照下表执行。
工作类别 | 流程名称 | 流程说明 | 流程发起 | 流程办结 |
审批事项 | 公文呈批 | 与国(境)外高校确定初步合作意向时,可先签署框架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走“公文呈批”程序。除协议文本外,还应附上合作院校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如该校获教育部认证情况、国际及国内排名情况等)。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校级项目) | 校长/分管校领导 |
外事对接人(二级单位项目) |
举办涉外活动(包括国际与港澳台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和交流会等),走“公文呈批”程序进行申报。 | 各有关单位 |
| 项目审批 | 在项目实质执行前,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审批表》(附表1),并按表中的要求,将项目方案书、拟签署的细则协议等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审批。 | 外事对接人 | 校长 |
备案事项 | 项目宣传备案 |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项目宣传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已签署的协议作为附件。 | 外事对接人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
来访备案 |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来访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国际交流活动备案表》(附表3)作为附件。 | 外事对接人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
学生出境备案 |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学生出境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登记表》(附表4)作为附件。 |
协议备案 |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协议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新签协议登记表》(附表5)作为附件。 |
文档调取及其他 |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登记原因,如有必要,附相关通知等佐证材料作为附件。 |
附表:1.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审批表
2.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
3.广州南方学院国际交流活动备案表
4.广州南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登记表
5.广州南方学院新签协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