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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实施管理工作指引

日期:2025年11月11日阅读次数:

为规范和优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日常事务实施管理流程,明晰权责分工,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请各单位参照下表执行。

工作类别

流程名称

流程说明

流程发起

流程办结

审批事项

公文呈批

与国(境)外高校确定初步合作意向时,可先签署框架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走“公文呈批”程序。除协议文本外,还应附上合作院校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如该校获教育部认证情况、国际及国内排名情况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校级项目)

校长/分管校领导

外事对接人(二级单位项目)

举办涉外活动(包括国际与港澳台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和交流会等),走“公文呈批”程序进行申报。

各有关单位


项目审批

在项目实质执行前,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审批表》(附表1),并按表中的要求,将项目方案书、拟签署的细则协议等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审批。

外事对接人

校长

备案事项

项目宣传备案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项目宣传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已签署的协议作为附件。

外事对接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来访备案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来访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国际交流活动备案表》(附表3)作为附件。

外事对接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学生出境备案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学生出境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登记表》(附表4)作为附件。

协议备案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勾选“协议备案”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新签协议登记表》(附表5)作为附件。

文档调取及其他

在《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附表2)中登记原因,如有必要,附相关通知等佐证材料作为附件。


附表:1.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审批表

2.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备案表

3.广州南方学院国际交流活动备案表

4.广州南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登记表

5.广州南方学院新签协议登记表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0970)


办公电话:020-61787179

办公邮箱:gjhz@n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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